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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和平东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塌方损失案件

案件简介:2017年10月5日,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和平东路管廊项目,在施里程K2+520-K2+983段基坑开挖时,边坡发生滑移及塌方,主要的原因初步判断为基坑底部淤泥受不平衡侧力后发生滑移,出险后项目部在基坑底部两侧插打钢板桩进行支护(钢板桩长度在9米至12米不等),同时也采取对基坑内的淤泥进行挖除,以减少侧压力对基坑的二次损坏并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报案。索赔金额总计人民币:14,147376.38元。

查勘情况:2017年10月11日早上赶赴安庆和平东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出险现场进行查勘,我司查勘人员在毕先生的陪同下对出险现场进行了查勘登记与拍照。现场查勘可见在K2+520-K2+983段正在做相关的清理工作,在基坑两侧均有施打钢板桩进行支护,据了解所知现在的钢板桩还需要拔起重新支护,因为现场钢板桩现在已经出现变形情况,现场能看到在做拔出工作,该路段两端基坑已开挖完成并且管廊底板已做好或管廊结构已成形,滑移塌方长度约在300米左右,基坑深度为7米,宽8米,在基坑两侧均有发现有明显的开裂痕迹,最宽落差有50CM左右,开裂长度不等,最长有50米左右,据现场人员所述基坑两侧与内部均有施打搅拌桩防护措施,在现场也能看到部分的搅拌桩残骸,但因为现场在进行清理工作无法完全确认,在基坑左侧位置堆放着大量的清理出来的淤泥,因为堆放的不规则性所以无法进行丈量。

根据查勘现场安庆和平东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部毕先生介绍, 2017年10月5日,因为基坑底部淤泥受侧压力的影响力,两侧土方往中间挤压导致滑移塌方。

根据业主(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庆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确认的原因分析报告上显示:综合原因有三点:1、地下淤泥质粉质粘土层厚度在18米以上,不可控因素较多;2、连续的降雨天气让开挖段地下水位上升明显,地下淤泥层流动性增大,土体抗剪强度大幅度度降低;3、搅拌桩的大面积施工后。由于搅拌桩的整体固结的作用,边坡上层土整体稍微滑动,对开挖边坡冲击力过大,塌方后会产生连锁效应。

此案重点:我司根据现场查勘情进行出险原因分析:我司认为在设计上也存在一定的失误,在地下淤泥质粉质粘土层厚度在18米以上的情况下,搅拌桩的设计长度只有平均12.5米,不能完全防止“时空效应”(基坑开挖后,上部土方被挖掉,等于是给基底土方卸荷,打破了原有的荷载平衡,使基底土方产生应力释放,导致地基土方变形隆起)效果,因此我司认为设计原因占了50%的出险原因。后多次协商最终确认理赔金额为人民币:31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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